各相关单位:
为提高全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能力和水平,确保出具的监测数据准确、可靠,根据《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一轮全省环境监测实验室能力考核活动的通知》(苏环监【2024】22号)要求,2024年省环境监测中心、省环境监测协会组织对全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水中高锰酸盐指数、水中总氮两个项目能力考核。现将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考核有关情况告知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全省参加此次实验室能力考核的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共计130家,其中,参加水中高锰酸盐指数检测的单位129家,参加水中总氮检测的单位130家。
二、统计评价方法
本次两个项目考核均采用了不同含量水平样品,向每个单位随机发放。依据《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进行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》(GB/T28043-2019)《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》(CNAS-GL002:2018),本次能力考核活动以z比分数评价实验室的结果,即: | z |≤2为满意结果;2<| z |<3为有问题结果; | z |≥3为不满意结果。
三、能力考核结果
1、129家单位参加了水中高锰酸盐指数检测能力考核,结果满意(111)、有问题(10)、不满意(8)的单位占比分别为86.1%、7.7%、6.2%。
2、130家单位参加了水中总氮检测能力考核,结果满意(113)有问题(7)、不满意(10)的单位占比分别为86.9%、5.4%和7.7%。
参加能力考核的单位名单、考核结果及参加人员汇总情况详见附件。
四、有关要求
本次能力考核考核结果有问题和不满意的单位,须参加补测,补测活动统一组织,补测时间另行通知。
附件:
- 2024年度第一轮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实验室能力考核(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)高锰酸盐指数评价结果
- 2024年度第一轮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实验室能力考核(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)总氮评价结果